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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若干措施》 的通知



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

杨管建发〔2017〕48号


杨陵区住建局、各建设单位、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统筹提高工作时效,加快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经示范区住 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若干措施》,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4月25日

 

关于加快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若干措施

一、 对于已办理计划立项的示范区财政投资项目,在建设资 金落实、拦标价审计确定的基础上,如满足招标的相关技术条件, 招标人可以先行招标,但必须向管委会提交书面承诺,自行承担规划条件等发生变化而导致招标失败的风险。

二、 对已进入拦标价审计环节的建设项目,在可预计完成时 间的情况下,可同时进入招标程序,提前发布资格审查公告或招标公告,但须在确定的施工招标开标日3日前将拦标价格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否则,相应顺延开标时间。

三、 招投标监管机构在受理招标文件后,对条件符合者,两 2日内完成备案审查。交易中心完成进场登记后,2日内完成向示范区领导的报批。1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交易信息。实行网上报名的,报名期限按5天安排。有资格审查的,编标时限按5天安排。其它招标文件发售、开评标、结果公示等按法定期限的最短时间安排。

四、 示范区两级建设项目从5月1日起实行网上报名。并根 据全省电子化交易的安排,逐步实现从公告发布、文件发放、答疑到开标的全过程网上运行。

五、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合理安排人力和交易场所,保障招 投标工作需要。根据项目实际,采用调休的方式,可在节假日安 排开标活动。

六、继续扩充示范区政府投资项目规划建设服务机构预选库 的服务范围,增加入库服务机构数量。试行投资在100万元以下 小型建设项目在拦标价确定后,在满足资质等条件的基础上试行 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