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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机关服务中心杨凌示范区公务车辆维修定点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项目概况

杨凌示范区公务车辆维修定点采购项目(三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杨凌政务大厦一楼南侧1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2022-000010-4.1BD2

项目名称:杨凌示范区公务车辆维修定点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预算金额:1.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

合同履行期限

1

杨凌示范区公务车辆维修定点采购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1.00

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杨凌示范区公务车辆维修定点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杨凌示范区公务车辆维修定点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事业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内)。(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4)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税款所属会计期间为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的完税证明或纳税证明。提供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印花税不作为税收缴纳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1年7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7)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6日至2022年07月06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5: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杨凌政务大厦一楼南侧1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杨凌政务大厦一楼南侧103d室(第一评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1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杨凌政务大厦一楼南侧103f室(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杨凌示范区机关服务中心

地址:杨凌示范区新桥北路6号

联系方式:13992866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新桥北路6号政务大厦103室

联系方式:029-870362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申超伟

电话:029-87036213




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