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心理咨询室装修采购进行询价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心理咨询室装修采购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采购人名称: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地址:杨凌示范区常青路1号
联系人:姜静电话:13759886336
四、采购内容和要求: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交警心理咨询室装修采购,设计宣泄室、沙盘室、放松室、咨询室及装修。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用途:自用
采购预算:14.9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之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被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2-8-2409:00:00至2021-8-26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208办公室
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第六项要求的响应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获取询价文件的方法:供应商到报名地点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获取《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心理咨询室采购参数》。
九、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29日16时;
十、开标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时;
十一、开标地点: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