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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届农高会杨凌综合展特装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30届农高会杨凌综合展特装施工项目方式为竞争性磋商,凡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竞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第30届农高会杨凌综合展特装施工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政采-杨凌示范区-2023-00095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人名称: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杨凌示范区政务大厦320办公室

联系人:张帅 赵小丹

联系方式:029—87038491 18092905379 15693695430

采购内容:

杨凌综合展位设在农高会D馆DT12展位,展示面积255平方米(15M×17M)。

项目用途:展览展示

项目预算:28万元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第30届农高会杨凌综合展特装施工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1年以来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税款所属会计期间为2022年7月至2023年7月的完税证明或纳税证明。提供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印花税不作为税收缴纳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 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08-25 8:30至2023-08-31 10:00

2.地点:杨凌政务大厦320室

3.文件售价:电子标书(免费)

4.获取文件的方法:

(1)报名时须提供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到报名地点通过资格初验后,方可获取《第30届农高会杨凌综合展特装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答疑受理

时间:2023年8月25日-2023年9月4日,过期不再受理;

受理方式:传真029-87038491或邮箱605332524@qq.com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4日10:00时;

九、磋商时间: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时;

十、磋商地点: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320会议室。


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