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应急发电机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B座11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CG-YLSFQYY-20231027
项目名称:应急发电机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83,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杨凌示范区医院应急发电机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83,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83,2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交流电源 | 383200.00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83,200.00 | 383,2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杨凌示范区医院应急发电机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杨凌示范区医院应急发电机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需提供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六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供应商需提供2022年10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需提供2022年10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需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提供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时限为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10)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B座1104室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2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杨凌示范区神农路农创成果汇大楼四楼401室(杨凌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02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杨凌示范区神农路农创成果汇大楼四楼401室(杨凌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应携带有效期内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谢绝邮寄;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下载方式:进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政策法规,在搜索栏中输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点击下载附件内容即可;
3、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 号);
1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3〕45 号);
15)《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杨凌示范区医院
地址:杨凌示范区后稷路8号
联系方式:029-870367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和丽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B座1104室
联系方式:029-88212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毅
电话:029-88212028
正和丽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7日